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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分红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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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分红公告工银瑞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7年7月18日正式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工银瑞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向本基金持有人进行第二次分红,现将分红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一、分红方案本基金截至2008年2月18日已实现可分配收益272,551,913.84元,本基金决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2元。二、分红时间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8年2月27日。2、红利发放日:200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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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126.91.210.*
08-02-26 08:52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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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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