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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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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理财产品和基金中的陷阱时寒冰最近,许多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的人大呼上当——许多理财产品亏损或零收益,有的理财产品亏损竟然达到70%。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想赎回,根据合同,还要缴纳3%的手续费,投资者简直像在被人用刀刮!理财产品里面,陷阱重重,很多投资者感觉被骗了。现在,很多银行在推销理财产品时,缺少对风险的足够提示,甚至对风险只字不提。他们给出的材料用的基本上都是专业金融术语,收益计算方法也非常复杂,除非专业人士,一般人根本看不懂,而在这个过程中,陷阱就出现了。比如,有的理财产品,所挂钩的股票大部分都涨了,而且,涨得很厉害,但仅仅有一只股票跌了,在一般投资者看来,这种理财产品肯定会给自己带来很大收益。错!理财产品的设计绝非如此简单。倘若涨得最多的股票与涨得最少的股票有很大差距,你就可能是零收益甚至亏损!问题在哪里呢?举一个具体例子来说明吧。以下是摘自2008年1月24日《财经时报》一篇报道的内容(原文):2007年12月24日,浦发银行发布了“汇理财2006年第九期F1和F2计划期末收益情况公告”,其中F2产品合约约定的收益计算方法(该计划的理财收益率=最大值[16%-(最好的股票表现值-最差的股票表现值),0%])。最好的股票表现值-最差的股票表现值=98.87%,2006年第九期F2计划的到期收益率为0……为什么收益是零呢?周洛华先生做了专业分析,以下摘自2008年2月25日的《上海证券报》所做的分析(原文):浦发银行的理财产品大致情况是这样的:选择H股市场上4个有代表性的公司股票:中国石化、中银香港、招商银行、中国移动,计算其各自在一年内的涨跌幅度,然后套用公式:16%-(最高涨幅-最低涨幅),如果括号内的数值大于16%,购买该理财产品的客户就获得零收益;如果括号内的值为零,那么客户就可以获得最高收益率16%。其结果是:这四个股票中的涨幅最高的招商银行年涨幅约为90%,远远高于涨幅最低的中银香港年涨幅,导致括号内的值大于16%,客户收益为零。我不知道各位看懂了没有。理财产品是由银行设计的,其产品自然会向银行自身利益倾斜。比如,有的理财产品是这样设计的:只有当理财产品所挂钩的几只股票全部上涨且涨幅一样时,你才能获得最大收益,否则,就可能是零收益或亏损!曾有业内人士揭秘:银行理财产品并不是银行一家来操作,它的背后是一些投资信托公司或者是基金公司等理财团队。通过银行这一平台,资本方获得了巨额资金进行资本运作。根据双方的约定,银行只要完成了理财产品销售就可得到不菲的管理费。而根据客户和银行的协议,如果最终收益在基准收益内,银行仅收取固定管理费;如果收益率超过基准,银行按照一定比例提取浮动管理费。收益率越高,提成比例越高,有的银行提成比例高达40%。倘若理财亏损,根据理财产品中的“免责条款”,银行则平安无事,而由客户自认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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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185.18.179.*
08-02-28 15:54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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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90.225.17.* 08-02-28 23:40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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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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