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基金买卖网基民吧
基民吧搜索: 搜索基金 查看全部基民吧   基金买卖通网上购买基金,费率一律4折。
首页 > 基民吧首页 > 举报区
 举报区首页 | 精华区 | 举报区 | 申吧主 | 我要发言 | 快速回复
吧主: 金龙JJ
本主题贴子回复总数1贴

楼主 严打老鼠仓 证监会开出基金行业首张罚单

 证监会今日晚间发布处罚决定,对基金管理公司从业人员唐建、王黎敏违反证券法规案作出处理,取消两人的基金从业资格,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五十万元。对唐建实行终身市场禁入,对王黎敏实行七年市场禁入。

 

王黎敏                                唐建 

中新网北京4月21日电(记者 贾靖峰)中国证监会今日晚间发布处罚决定,对基金管理公司从业人员唐建、王黎敏违反证券法规案作出处理,取消两人的基金从业资格,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五十万元。对唐建实行终身市场禁入,对王黎敏实行七年市场禁入。

唐建在二OO六年三月间利用其担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等职务,在建议基金买入“ 新疆众和(行情 股吧)”股票过程中,使用自己控制的证券账户先于基金买入“新疆众和”股票,该股票股价不断上升之际,又陆续卖出该股票。

王黎敏在二OO六年八月至二OO七年三月间,使用自己控制的证券账户,买卖自己所管理基金重仓持有的“ 太钢不锈(行情 股吧)”、“ 柳钢股份(行情 股吧)”股票,非法获利一百五十万九千四百0七元。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近几年境内首次对基金证券从业人员违法违规的处罚,堪称“行业第一单”,在法律适用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对于基金从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

附:

证监会对唐建的市场禁入决定书

经查明,唐建任职上投摩根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其所控制的证券账户交易“ 新疆众和”股票,为自己及他人非法获利152.7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06年3月,唐建任职上投摩根研究员兼阿尔法基金经理助理,在执行职务活动,向有关基金二级股票池和阿尔法基金推荐买入“新疆众和”股票的过程中,使用自己控制的中信建投证券上海福山路营业部(以下简称福山路营业部)“唐金龙”证券账户先于阿尔法基金买入“新疆众和”股票,并在其后连续买卖该股。期间,唐建还利用职务权限,多次查询 上投摩根阿尔法基金投资“新疆众和”股票的信息,充分掌握了该基金的投资情况。截至2006年4月6日全部卖出前,“唐金龙”证券账户累计买入“新疆众和”股票60,903股,累计买入金额76.49万元;全部卖出所得金额105.45万元,获利28.96万元。此外,2006年4月至5月,唐建还利用福山路营业部“唐金龙”资金账户下挂的“李成军”证券账户、东方证券上海浦东南路营业部“李成军”证券账户连续买卖“新疆众和”股票的机会,为自己及他人非法获利123.76万元。

以上违法事实,有上投摩根情况说明,当事人询问笔录,营业部情况说明及有关人员询问笔录,“唐金龙”、“李成军”账户开户资料及交易流水,“唐金龙”账户网络交易IP地址,上投摩根出差记录及报销凭证,“新疆众和”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证据在案证明。

证监会对王黎敏的市场禁入决定书

经查明,王黎敏任职南方基金期间,操作“王法林”账户买卖“ 太钢不锈”和“ 柳钢股份”股票,为该账户非法获利1,509,407元。具体情况如下:

王黎敏通过网上交易方式,直接操作其父王法林在华泰证券常州和平南路营业部(以下简称和平南路营业部)开立的“王法林”账户买卖“太钢不锈”和“柳钢股份”股票。其中,2006年8月8日操作“王法林”账户买入146,000股“太钢不锈”股票,2007年2月6日操作“王法林”账户卖出146,000股“太钢不锈”股票,盈利1,543,287元;2007年2月27日操作“王法林”账户买入30,800股“柳钢股份”股票,同年3月21日操作“王法林”账户卖出30,800股“柳钢股份”股票,亏损33,880元。以上共获利1,509,407元。根据2006年3月至2007年5月南方基金公司 基金金元(净值 讨论)、基金宝元公布的2006年1至4季度报告以及2007年1季度报告披露的“投资组合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太钢不锈”股票一直是基金金元投资排名前三位且重仓持有的股票;“太钢不锈”股票一直是基金宝元投资排名前五位且重仓持有的股票;“柳钢股份”股票是基金宝元投资排名第六位的股票。

以上违法事实,有南方基金情况说明、当事人询问笔录、“王法林”账户开户资料及交易流水、“王法林”账户网络交易IP地址、基金金元和基金宝元相关季度报告及交易明细等证据在案证明。


作者:残月花满楼 08-06-20 10:23   回复此发言 只看楼主发言

1 楼 回复:严打老鼠仓 证监会开出基金行业首张罚单
这第一步尤其重要,严惩老鼠仓!
作者:tempter 08-07-09 07:53  回复此发言 只看楼主发言

本主题贴子回复总数1贴
标 题:
内 容:
  匿名方式   请输入右图中的四位验证码 刷新
 
  您的发言按有关规定都会存档,您须为所发表言论的后果负责,请您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使用基民吧前必读>>
 
  举报区
 
关于我们 | 客服中心 | 联系我们 | 招贤纳士 | 友情链接申请 | 网站地图 | 意见与建议 | 广告合作  
  客服QQ1  客服QQ2
Copyright © 2008 版权所有 赛超财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基金业务创新平台)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070119
地址:中国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6G  邮编:518001 电话:4006-788-887(免长途费用)、0755-33093788